警毆足浴店智障員工 處分拖字訣
【本報綜合報道】陝西省商洛市一名警員去年11月在足浴店打傷一名智障的男員工,惟事發至今約9個月,案件一直未有處理結果,傷者家屬近日向陝西省紀委監委舉報。商洛市公安局周一通報,已經組成跨部門工作組全面調查案件辦理情況,針對涉案民警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紀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30歲宋×是智力殘疾人士,在商洛市丹鳳縣一間足浴城給客人倒水,月入1,000多元人民幣(約1,090港元)。去年11月12日晚上10時許,一名客人酒後在店內與洗腳人員爭執後,將怒氣發洩在宋×身上,對其拳打腳踢,致其手骨骨折。事發後宋×報警,打人者曾經託人找他試圖「私了」,後來家屬打聽到打人者趙×是商洛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正式在編民警。丹鳳縣公安局今年2月對趙×故意傷害一事立案,4月公安給宋×開傷情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屬於輕傷一級。
部門稱已停職
家屬本月14日前往商洛市車管所,發現趙×還在崗位工作,質疑對方打人的暴行被閉路電視清楚拍下,為何案件一直未有處理結果。內地傳媒周日聯絡受理案件的丹鳳縣龍駒寨派出所負責人,對方稱要丹鳳縣公安局同意才能夠回覆。商洛市車管所相關負責人解釋,趙×是該單位的人,事發後沒收其制服及警員證,並令其停止執行職務,但不等於毋須到單位。趙×本人則承認犯錯,又表示願意接受法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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