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全國人大審議 禁幼園授小學課程

【本報綜合報道】《學前教育法》草案昨日提請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初次審議,草案共8章、74條,其中包括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課程內容,以及採用小學化教育方式等規定。
草案包括總則、規劃與舉辦、保育和教育、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投入與保障、管理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從明確學前教育定位,補齊教育短板;健全規劃舉辦機制,促進資源供給;規範學前教育實施,提高保教質量;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升教師素質;完善投入機制,加強經費保障;健全監管體制,強化監督管理等6個方面作出規定。
草案擬定內容包括發展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以政府舉辦為主,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幼兒園應根據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年齡特點,科學實施保育和教育活動;幼兒園應把保護學前兒童安全放在首位,落實安全責任制相關規定;國家為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等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提供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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