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翁殺兩賭徒 三度判死需重審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中橫公路2015年驚爆兩宗桶屍案,開設麻雀館的男子楊鴻儒因覬覦他人錢財、財務糾紛等原因,殺害賭客陳彰客和賴光雄,然後將兩人屍首塞進鐵桶棄屍山頭。案件一審及台中高分院二審、更一審均判處楊男兩個死刑;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有證據尚待調查及釐清,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指有證據待查
最高法院認為,楊鴻儒已經年屆70,未來假釋出獄都超過90多歲,是否有再犯可能需調查,而且更一審只告知他殺人罪名未告知遺棄屍體罪部分,未讓他有充分的防禦權行使。
另一方面,被告主張有一名重要證人聲請傳喚,但是更一審傳喚兩次證人未到,沒有拘提證人,加上相關證人證詞有調查未盡之處,因此撤銷楊鴻儒死刑判決。
歷審斥責楊男先後剝奪被害人之生命法益,視他人生命若草芥,所為當均屬情節最重大之罪,所生危害甚巨,其犯罪慎思密慮,行兇手法更是駭人觀聽,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因此判決兩個死刑;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有關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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