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闖前妻家殺新歡 台漢維持囚終身

何姓男子(戴手銬者)被駁回上訴。(中時電子報圖片) 何姓男子(戴手銬者)被駁回上訴。(中時電子報圖片)
何姓男子(戴手銬者)被駁回上訴。(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名男子去年5月闖入前妻在高雄市的住處,期間發現對方吳姓男友,於是拿刀殺死他,一審被高雄地方法院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他周三遭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判決;全案仍然可以上訴。
經再訊後,二審高分院決定駁回上訴,繼續維持原判。案情指,34歲何姓男子去年5月6日手持備用鑰匙闖入姚姓前妻住處,準備與對方就房產分配及子女扶養等問題理論,卻在屋內發現吳男,於是前往廚房拿起水果刀連刺對方。
連環刀刺復勒斃
當目睹吳男逃走並倒地後,何男再用另一把水果刀猛刺,之後出動尼龍繩勒斃對方。一審高雄地院認為,何男臨時起意殺人,難以認定被告已經達到完全泯滅良心、罪無可逭、惡性達求其生而不可得程度,所以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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