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倡飲品冰量顧客決定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昨日提出倡議,飲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前提。餐飲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的實際需要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走)冰」或通過備註方式調整加冰數量等個性化選項。
中消協表示,近日有消費者選購飲品時,發現冰塊含量佔飲品總量的三分之二,冰塊過多導致飲用體驗感變差。也有消費者反映,部分飲品在手機點單頁面的溫度選項只有「冰」,有飲料店甚至拒絕為飲品「走冰」。中消協和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因此就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三方面對餐飲經營者提出倡議。
籲業者主動詢問
倡議指出,消費者購買飲品時,餐飲經營者應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確實無法走冰,經營者應在消費者點單時提示。在提供消費者自主選擇方面,餐飲經營者可以將飲品和冰分開,由消費者自主決定是否加冰或加多少冰。餐飲經營者可以在點餐台、廣告單及食物圖片等顯眼處明示顧客有要求飲品不加冰的權利。若消費者對加冰容量提出疑問時,餐飲經營者應予以及時、正面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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