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男子否認虐殺債仔 上訴被駁回

最高法院早前駁回上訴定讞。(中時電子報圖片) 最高法院早前駁回上訴定讞。(中時電子報圖片)
最高法院早前駁回上訴定讞。(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傳媒周三報道,台北市3名男子4年前與另一名黃姓男子有債務糾紛,私自拘禁對方3小時,期間多番毆打及凌虐黃男,導致對方傷重死亡。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其中一名涉事男子9年半有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改判7年3個月,最高法院最近駁回上訴定讞。
涉事男子魏雋弦、謝志雄及蔡裕豐2019年4月24日凌晨,在萬華區某間清茶館對黃男動用私刑,輪番用牌尺及繩子抽打對方,更要他脫光衣服並用繩索綑綁手腳,逼他喝尿及口塞香蕉,甚至用打火機燒對方下體毛髮,導致他受驚失禁。黃男其後意識模糊,在蔡裕豐喝令下欲掙扎起身穿衣服,卻不慎失足滑倒在地,頸椎脫骹移位並失去生命迹象,最終不治。
另一疑犯仍被通緝
魏雋弦事後只承認傷害罪,否認私行拘禁及傷害致死,辯稱當時只跟在蔡裕豐身後,並未綑綁和剝奪黃男行動自由,更無殺害對方之意。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魏雋弦是凌虐黃男致死的共同正犯,應為對方死亡負責,遂依傷害致死罪重判9年半。高等法院二審考量已和解賠償,改判較輕刑期,魏雋弦上訴無果。另外,謝志雄早前被判刑7年2個月定讞,蔡裕豐則在偵查期間逃亡,檢方仍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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