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燃氣爆炸 難屬向房東女兒索賠

法院促使雙方和解。 法院促使雙方和解。
法院促使雙方和解。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省江油市一個出租單位去年8月發生燃氣爆炸,一名男租客身亡。即使房東劉某事後自殺身亡,死亡租客的妻子及兒子入稟法院,要求燃氣公司及劉某女兒合共賠償7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5.6萬港元)。經江油市人民法院調解後,何某家屬獲賠20多萬元(約21.6萬港元),同時放棄房東女兒承擔賠償責任。
調解後放棄追索
去年8月17日,死者何某與妻子租下一間自建房居住。何男翌日凌晨5時左右進入浴室洗澡,屋內發生爆炸,搶救10多天後死亡。由於擔心賠償金額太多,劉男不堪壓力自殺身亡。面對何某一家興訟,劉某女兒曾問:「我們賠償了原告的損失,誰又來賠償我父親自殺身亡的損失?」承辦案件法官表示,體諒雙方失去親人的悲痛,經庭後反覆調解,已於近日促使雙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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