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緬甸從事詐騙 4人自首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5宗反詐騙典型案例,其中通報鄒××等4人偷越國(邊)境、詐騙案,涉及境外電訊網絡詐騙犯罪集團以「高薪招聘」誘騙拉攏他人犯罪。法官呼籲目前非法滯留境外的犯罪者要認清形勢,盡快回國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判囚再加罰款
法院上周五公布,鄒××、鍾×、湯××、鄧××2020年受他人誘惑到緬甸從事「高薪」工作,按照上線安排偷渡進入緬甸境內。他們隨後加入境外詐騙集團,從事針對境內居民實施「虛假投資理財」等電訊網絡詐騙犯罪活動。他們從事詐騙工作6個月至8個月後,受國內勸返通告的影響,回國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鄒××等人的行為構成偷越國(邊)境罪和詐騙罪,因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判囚一年6個月至一年10個月並罰款。湖南高院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對跨境電訊網絡詐騙犯罪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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