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蔬菜農藥超標罰12萬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洛陽市近日有一宗法庭判決案例,顯示當地一名菜販因銷售不合格蔬菜獲利21元(人民幣‧下同,約23港元),卻被罰款11萬元(約12萬港元)。行政機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裁定不批准。
認為對菜販處罰過重
洛陽西工區法院消息稱,菜販姜×售賣一批從洛陽市某大型批發市場的蔬菜,經行政機關抽驗為農藥殘留超標,銷售額198.4元(約216港元),遂對其蔬菜檔作出上述行政處罰。西工區法院審查後認為,姜×有理由相信從批發市場買入的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總銷售收入較少。
此案中行政機關沒有考慮到姜×初次違法,無主觀故意,其也積極配合調查,未造成實際危害後果。法院認為對姜×而言處罰過重,有違過罰相當原則。法院曾經安排雙方當事人調解,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最終裁定不准予強制執行。行政機關隨後提出覆議申請,但遭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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