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駕殺6人 終審判怒漢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男子溫慶運今年1月在廣州市天河區突然駕駛私家車撞向行人,造成6死逾20傷。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一審判處他死刑,他隨後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公開審理此案並作出終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一審認定,溫慶運為發洩個人情緒,故意駕車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死傷枕藉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依法判處他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事實與一審一致,認為溫慶運犯罪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一審審判程序合法,對維持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據判決書記錄溫慶運供述,案發前一年他在社交平台上,把自己包裝成富二代追求異性卻被人拆穿,隨後又因遭父母責罵亂花錢而駕車外出,期間為釋放內心壓抑便加速衝撞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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