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日本擬出口具殺傷力武器

日本有意修改防衞裝備品的出口規則。(Getty Images圖片) 日本有意修改防衞裝備品的出口規則。(Getty Images圖片)
日本有意修改防衞裝備品的出口規則。(Getty Images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日本政府有意修改防衞裝備品的出口規則,執政黨早前磋商。共同社周日報道,政府向執政黨表示,若使用目的為現行制度規定的5個非戰鬥領域,包括災難救援、運輸、警戒、監視、掃雷,搭載有殺傷能力的武器亦能夠出口。
防相稱個別判斷
執政自民、公明兩黨圍繞修改出口規則討論,允許擴大出口範圍,政府需要明確按現行制度判斷能出口甚麼裝備。兩黨工作人員磋商中,政府提出搭載機關炮的陸上自衞隊偵察警戒車和海上自衞隊的運輸艦、掃雷艦等。
防衞大臣濱田靖一在記者會表示,規定出口規則的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和運用方針,沒提及能否出口有殺傷能力的武器,只稱將個別判斷實際出口。
此前解釋是,除了共同開發和生產的情況外不能夠出口,但是今次判斷無明文禁止規定,可以出口。分析認為,政府在不向國民說明之下試圖暗中更改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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