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船5死 男子死緩被指輕判
【本報綜合報道】河北省唐山市男子李洪軍去年實名舉報,2019年在唐山海域遭「海霸」王瑞鵬襲擊致漁船翻沉,船上除了李男外5人死亡。「唐山撞船致5死案」近日在秦皇島中院一審宣判,認定王男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賠償李男損失27萬餘元人民幣(約30萬港元)。李男上周六表示,此案涉及5條人命,法院對王男的判刑太輕,將提出上訴。
海上高速追逐致翻船
內地傳媒周日報道,李男上周二拿到法院的一審刑事判決書,法院認為王男夜間在海上高速追逐李男船隻,對船翻人亡的結果發生持放任態度,屬於間接故意,其行為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遂作出上述判決。該案2019年12月發生在渤海的唐山市灤南海域,案發時李男駕駛的木製漁船,被王男駕駛的鋼製漁船撞翻,造成一人死亡,另有4人失蹤,他們其後被法院宣告死亡。
秦皇島中院審理查明,王男當年因得知有吸蛤船隻到其下網海域,對方採用的電耙捕撈方式作業可能對其利益造成損害,遂開船到涉事海域與李男等人爭執。李男成為此案唯一幸存者,其漁船被打撈上岸後發現,船身多處受損,駕駛艙明顯變形。王男當年被警方認定涉交通肇事罪,檢方向法院提起公訴時變更為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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