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爆命案 返台後拘越南船員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高雄籍漁船豐國616號遠洋漁船4月28日在印度洋距南非開普敦東南方公海上作業時,一名越南籍船員將印尼籍船員殺害,台刑事局派駐南非警察聯絡官接獲通報後,趕赴毛里裘斯登船採證。該船上月16日啟程返台,歷經近一個月的航程,於近海在海巡署戒護下,上周三返抵台灣,當局將涉案越南籍船員逮捕歸案。
涉持刀殺印尼籍同事
台刑事局調查指,遠洋漁船發生命案後,經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接獲通報,先由海巡署將漁船戒護返台,再登船調查,將反鎖於船艙內的越南籍船員逮捕歸案。警方調查發現,印尼籍船員在冷凍區整理漁貨時,無故遭越南籍船員持漁刀殺害,行兇動機仍待調查。
漁船船長趁兇手殺人後進入船艙儲藏室躲藏之際,立即將艙門反鎖,並駛向毛里裘斯求助。惟該國以案件發生在公海為由,僅同意停靠港口,並協助人道行政援助,並未啟動司法偵查。台刑事局派駐南非警察聯絡官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毛里裘斯,獲同意登船檢查,惟疑兇拒絕交出涉案兇器。案件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疑兇涉殺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