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嚴管領導幹部社交 涉8方面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傳媒昨日報道,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紀律檢查委員會近日印發的《軍隊領導幹部社會交往行為規範》,針對境外人員、互聯網虛擬交往等8個方面交往行為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規範。
包括上網及境外人員等
該規範堅持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軍要求,着眼加強軍隊領導幹部教育管理監督。內容針對多方面交往行為提出明確要求,包括軍隊領導幹部與地方黨政機關和有關單位及其人員,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機構及相關人員,少數民族和宗教組織及信教群眾,國(境)外各類組織、機構、人員,親友交往,以及互聯網社交平台虛擬交往。
該規範強調,各級黨委應加強軍隊領導幹部社會交往管理,履行好主體責任,政治工作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應履行監督責任,及時發現和糾治違規違紀違法問題。規範要求,對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領導人員嚴肅問責,督促領導幹部加強黨性修養,強化自我約束,不斷淨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覺做到交往有原則、有界限、有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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