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官員違規酒後犯事 4天公布19宗
【本報綜合報道】青海省紀委監委上周五公布了9宗違規吃喝、酒後駕駛等頂風違紀問題,至周一再通報10宗黨員幹部酒後違法違紀案件,涉及12名幹部,4天內共通報19宗。
涉事12名官員受處分
新的通報的案件,包括酒後傷人毀物、阻礙執行公務、尋釁滋事、醉酒狀態下無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酒駕醉駕等。案發時間最早發生在2018年7月,最近則是在去年5月,處分包括黨內警告、政務記過、政務撤職、開除公職等。
涉案黨員幹部包括西寧市湟中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隊長楊明亮、海東市樂都區財政局幹部侯子才等,其中楊明亮因酒後尋釁滋事、糾纏、追逐路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青海省紀委監委指,廣大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要充分認識嚴格執行「十嚴禁」的重要意義,增強紀法意識、築牢思想防線,始終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日常教育、監督和管理,督促黨員幹部模範遵規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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