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人坐冤獄逾22年 河南漢索賠2279萬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男子謝哲海1996年因捲入一宗故意殺人案,被判監22年3個月,共計8,143天。他去年底申訴成功,獲河南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改判無罪,惟個人生活因此飽受困擾和艱苦,近日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2,06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279萬港元),已獲受理。
申訴多年改判無罪
1996年5月30日,周口市一名王姓女子遭打至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當時25歲的謝哲海被警方認定為疑犯。案卷顯示,同年5月31日至7月16日間,謝哲海在偵查階段共有14次訊問筆錄,在6月6日前一直為無罪供述,至6月7日才翻供作多次有罪供述並被刑事拘留,2000年獲判無期徒刑,並在2018年9月經減刑獲釋。
謝哲海2019年2月向河南高院提出申訴,堅稱自己無罪,惟在同年8月被駁回,隨後再次提出申訴,終在去年11月獲改判無罪。再審判決書顯示,河南高院認為案件缺少認定謝哲海故意殺人的客觀證據,無直接證據證明其殺人行為,間接證據亦不能形成完整證據鏈條。謝哲海出獄後生活嚴重受影響,決定申請國家賠償,其中包括1,067萬元(約1,176萬港元)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1,000萬元(約1,103萬港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同時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其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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