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槍殺未成年女 淫狼維持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江西省陳姓男子2019年在路上偶遇羅姓未成年少女,期間以改裝槍械威脅與其發生性行為不遂,朝對方頭部開槍,導致女方死亡。他在一審獲判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枝罪成,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內媒周四報道,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駁回上訴。
案情指,陳男2019年2月11日因瀏覽色情網站,欲前往縣城嫖娼,在路上偶遇15歲羅姓少女,於是尾隨對方進入高速公路涵洞。他趁四下無人以隨身攜帶改裝火柴槍威脅羅女與其發生性行為,卻未被理會,最終朝對方左後側頭部開槍,導致女方搶救無效死亡。
在一審,法院認為陳男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枝故意殺害未成年人,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枝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之後駁回上訴,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獲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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