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參議院通過 核電站可運作逾60年
【本報綜合報道】日本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經歷311東日本大地震後發生核災,日本規定核反應堆基本只能運作40年,有適當安全升級措施可運作最多60年。
修改5項能源法例
國會參議院全會昨天表決通過《綠色轉型(GX)去碳化電源法》,允許核電站運作超過60年,確保國家減少碳排放同時有足夠能源供應。
法案修改5項相關能源法例,包括規範核反應堆壽命的《電力業務法》。修例後,若核反應堆停運時間是由電力公司無法控制原因造成,例如重啟需要安全審查及法院下令停運,則不會計入總運作年期,經濟產業相將根據具體情況批准延長核反應堆壽命。
針對已運作30年核反應堆,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將至少每10年檢查反應堆及相關設施狀態,需通過審查及獲批才可繼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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