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弒母案二審維持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大學高材生吳謝宇弒母案轟動一時,去年曾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中止審理,至本月重啟二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判死刑。
案情指,吳謝宇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母親謝天琴的念頭,並網購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趁對方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母親的頭面部致她死亡。吳謝宇其後用自己和母親的名義,向母親的親戚同事好友借錢,再偽造身份躲藏,至2019年4月21日在重慶落網。吳謝宇前年8月26日一審判處死刑,同年9月6日不服死刑判決,提上訴。
5萬字懺悔書求活着贖罪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本月19日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庭上公開了他寫給親屬的5萬字懺悔書。吳謝宇作最後陳述時幾度哽咽,稱:「不管怎麼判,希望給我一條生路,活着去贖罪。」惟福建高院綜合全案證據,認為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審判決證據確實,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福建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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