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獵珍稀燕隼 男子提前出獄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閆嘯天2014年捕捉及出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被裁定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成,判監10年半。內地傳媒上周六報道,閆嘯天因表現良好獲3度減刑,合共服刑8年10個月,現已出獄回家。
判監10年半 3度獲減刑
閆嘯天當年回到家鄉新鄉市輝縣市高莊鄉土樓村過暑假,期間與同鄉王亞軍分兩次捕捉16隻雀鳥,並經由網絡售賣;其中14隻雀鳥獲鑑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輝縣市法院2015年一審判決,閆嘯天犯下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王亞軍犯下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新鄉市中院同年維持一審判決,河南省高院2019年駁回申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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