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母再禁錮 逆子囚5年8個月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名男子去年在新竹縣擺攤時與他人衝突遭母親勸阻,他不滿母親偏袒外人,於是潑汽油點火,再把她關入倉庫,女事主及時踩滅火勢而無受傷。台灣高等法院周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判處他5年8個月有期徒刑。
不滿母親偏袒外人
涉案戴姓男子向母親潑汽油後,以打火機點燃紙張朝母親方向丟擲,在倉庫門外徒手固定門把阻止她逃離。戴母用身旁的氈子遮擋汽油,然後以手腳拍打、踩滅點燃的紙張。戴男之後因阻礙他人通行,所以才放開倉庫門把,戴母趁機逃出倉庫之後並報警。
法官指犯人無感謝母親在他羈押期間送藥、寄錢至看守所,更污衊對方為貪圖步道清潔費而誣陷他,無自省之意及態度差。考慮犯人長期患病及有身心障礙證明,原審送鑑定認具有反社會人格,造成行事偏激,盛怒下鑄成此錯,遂給予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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