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人大代表凌友詩遭台灣罰款13萬

凌友詩擔任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4屆代表。 凌友詩擔任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4屆代表。
凌友詩擔任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4屆代表。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陸委會上周五表示,台灣人凌友詩擔任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4屆代表,違反兩岸條例規定;經台灣內政部查處,本月11日對凌裁處50萬元新台幣(約13萬港元)罰款。
指違兩岸條例 第二次受罰
這是凌友詩第二次被罰,她2018年擔任港區全國政協委員,2019年在中國大陸兩會期間自稱「平凡台灣女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遭台灣內政部處罰50萬元新台幣。台灣陸委會指出,中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屬兩岸條例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台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又稱中共當局長年營造對台宣傳樣辦,但無法獲得多數台灣人民的認同,只會增加台灣民眾的反感。台灣陸委會提醒,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不放棄武力犯台,其政治體制、社會環境更與台灣及一般文明國家所認知的普世標準有很大差異,台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台灣安全或利益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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