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未及時闢謠致輕生 台軍教官家屬索償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陸軍炮兵訓練指揮部陳姓男教官2019年訓練期間,遭指控教唆士官盜竊列印機密文件,翌年7月輕生亡。家屬不滿軍方未適時澄清謠言害命,提告請求國家賠償300萬元新台幣(約75萬港元)。高雄地院近日駁回家屬請求。
當地傳媒周四報道,陳男家屬認為案件仍然處於司法調查階段,事主尚未定罪,其年度安全考核評卻遭司令部直接列為C等,因此其輕生之舉屬於校方未有即時為其澄清所致,索償精神撫慰金。惟法官發現,陳男2020年6月曾經到精神科求診,透露過去就有情緒低落及失眠問題,又指若被判刑則要入獄且被追繳退休金。法官認為,陳男輕生主因為坐牢及失去退休金,與長官不幫他說話、考績被評劣等無關。
案列學員誤解老師原意
兩名涉事士官2019年6月懷疑受指示竊取機密文件並影印,被當場發現而未得逞,其後他們被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起訴及判緩刑。官方啟動內部調查後,認為是陳男委託上述士官犯案,最後以「學員誤解老師原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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