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弒母判死 北大高材生上訴開審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傳媒周四報道,福建高院周二通報,去年3月21日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裁定中止審理的北京大學高材生吳謝宇弒母案二審,下周五上午9時在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案情指,吳男在父親病故後,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失去意義,2015年7月10日下午5時許,趁母親回家換鞋之際,以啞鈴槓連續猛擊對方臉部致死,再在屍體上放置床單和塑膠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碳包等除味物品。他又對親友謊稱母親陪同其出國交流,以生活費和學費為名騙取14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63萬港元)揮霍。為了逃避偵查,他購買10多張身份證件藏匿身份。
一審指如實作供不足以輕判
一審判決認為,吳男實施故意殺人犯罪,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其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雖然他在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所以判數罪併罰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款10.3萬元(約11.6萬港元)。吳男其後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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