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罰效忠大陸人士 台否認針對民眾
【本報綜合報道】近日有報道指台灣法務部計劃修法,針對台灣人向中國大陸宣誓效忠研擬處罰規定。台灣法務部周一表示,當局召集相關機關研商就現役軍人向中國大陸宣誓效忠行為的處罰規定法律適用問題,並無計劃針對民眾研擬處罰一事。
早前揭軍官簽誓約書
台灣法務部指,早前揭發現役台灣陸軍上校向德恩簽署效忠中國大陸誓約書,且按月收取3萬元新台幣(約7,600港元)賄賂。經檢察官依法起訴,監察院函請法務部說明現役軍人涉及簽署願效忠中國大陸誓約書,依現行法是否有處罰規定;若無規範,就現役軍人涉及簽署願效忠中國大陸誓約書的行為,如欲科以刑責則應如何予以規範,就此加以研議。
台灣法務部表示,今年2月邀集相關機關研商,會上僅針對現役軍人向中國大陸宣誓的行為討論,與會多數機關代表表示應於安全法或陸海空軍刑法增訂規範,因陸海空軍刑法並非法務部主管,如國防部認為有修法必要,將協助提供法制建議。法務部強調,並未研擬將簽立效忠中國大陸誓約書的處罰擴至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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