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騙貸案重審 廣東墳爺改監6年

林耀昌(左)被判囚。 林耀昌(左)被判囚。
林耀昌(左)被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曾任廣東汕尾市、陸豐市人大代表、陸豐市潭西鎮安福公墓負責人的林耀昌,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違法,備受社會關注,更被網民戲稱為「墳爺」。內媒上周五報道,林耀昌貸款詐騙案重審一審裁定騙取貸款罪成,判處有期徒刑6年。
遭舉報毀田建墓斂財
林耀昌2019年因被認定騙貸6,0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810萬港元),被汕尾市中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其違法所得5,973萬元(約6,781萬港元),返還陸豐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他其後不服上訴,廣東高院2020年10月發回重審。
林耀昌自2009年起被同村村民林鍵國實名舉報,指其在未取得用地許可的情況下,大量改變土地用途,非法佔用88.13畝林地伐林開山,毀壞農用地,先後違建5,164個墓穴,並為脫罪向時任陸豐市公安局局長行賄現金20萬元(約22.7萬港元)。他2016年被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約5.7萬港元)。林耀昌服刑期間,被林鍵國再次舉報,指其涉嫌貸款詐騙。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