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緩刑男勇救遇溺女童 獲減刑

王雪峰(左)獲頒錦旗。 王雪峰(左)獲頒錦旗。
王雪峰(左)獲頒錦旗。
【本報綜合報道】內媒前天報道,江蘇省揚州市一名男子因交通肇事被判緩刑兩年期間,因拯救一名溺水女孩,獲警方申請見義勇為,最終得到減刑,成為該市首宗因見義勇為、獲認定重大立功而得到減刑服刑人員。
駕水泥車衝燈肇禍
王雪峰前年3月駕駛水泥罐車衝燈,撞上另一輛麵包車獲判監禁一年,緩刑兩年。去年6月9日,他送外賣時得悉有女孩溺水,於是連忙下水救起對方,再交予在場人士後離開,獲警方申請減刑。由於缺乏證據,相關申請遭法院駁回。
然而,邗江區檢察院主動介入,最終取得充足證據。市中院最終依法裁定王雪峰刑罰減為判監半年,緩刑一年。王雪峰事後激動不已,坦言交通事故及後續賠償讓他幾乎傾家蕩產,判刑使他心情跌落谷底,獲得減刑讓他感覺是社會對自己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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