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倘受攻擊 海保廳肩負民眾疏散
【本報綜合報道】日本共同社昨日報道,《統制要領》規定日本一旦受到武力攻擊,經內閣會議決定後將由防衞大臣指揮海上保安廳長官,負責居民疏散和海上搜救等後方支援工作,令自衞隊可專注軍事行動。
近期將公布《統制要領》
報道引述消息指,日本政府近期將公布《統制要領》內容,在認定發生武力攻擊事態且自衞隊接到防衞出動命令時實施,僅在自衞隊及海上保安廳常規合作難以應對等特殊情況下執行。
自衞隊屆時專注於防衞任務,海上保安廳負責居民疏散和搜救,以及與自衞隊攜手向船舶提供資訊、在港灣設施反恐警戒、應對周邊國家難民湧入等工作。今後雙方將舉行模擬突發事態的聯合訓練,強化運用能力;完善通訊設備令雙方能順暢合作,促進設施和物品相互利用及人員交流。
突發事態時防衞大臣指揮海上保安廳的做法,雖然在1954年制訂的《自衞隊法》第80條中有規定,但並未寫明具體實施機制,原因是擔憂外界視海上保安廳為自衞隊一部分。報道指,《統制要領》並未改變海上保安廳作為警察機構的性質,明確並非准軍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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