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電動單車 廣州勢整治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廣州交通運輸局周二表示,該市明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單車(共享電動單車),並將依據現行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監管和整治共享電動單車違法違規行為。
大城市紛稱不鼓勵
交通運輸部等10個部門2017年印發《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單車。
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目前均明確禁止或不鼓勵發展該業態,廣州市政府也根據城市實際情況和國家部委相關意見表態。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又指,針對前期部分經營企業在當地投放經營未登記上牌共享電動單車的違規行為,市交通運輸、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會同各區政府開展聯合整治,從道路交通安全、市容市貌管理、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方面着手,對經營企業的投放、騎行、停放、充電、倉儲等全鏈條各環節開展執法檢查,處罰並整治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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