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洗錢罪成上訴駁回 扁子陳致中將服刑

陳致中(前)2010年到台北看守所探望父親陳水扁。(中時電子報圖片) 陳致中(前)2010年到台北看守所探望父親陳水扁。(中時電子報圖片)
陳致中(前)2010年到台北看守所探望父親陳水扁。(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兒子兼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及妻子黃睿靚洗錢罪成,分別被判囚1年及10個月,後者緩刑4年,最高法院周三駁回上訴定讞。當地傳媒報道,近日將傳喚執行陳致中入獄服刑,法律界研判最快下周傳喚。
陳致中二度解除議員職務
陳致中判刑定讞面臨解職,這是他第二度因遭判刑被解除高雄市議員職務,創下地方自治首例。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他因未受緩刑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行政院將解除其議員職權。該案判決未宣告褫奪公權,解職後留下的空缺並無遞補問題,高雄市議會將少1席,剩下64席。
最高法院周三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後,高檢署把案件移至台北地檢署,北檢查詢確認後,立刻通知高雄地檢署聯繫陳致中後,訂出日期發監執行。陳致中當天發聲明稱:「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他昨日未有接聽電話,綠營同僚大多感到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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