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上海法院前院長涉貪囚10年半

張錚獲判受賄罪成。 張錚獲判受賄罪成。
張錚獲判受賄罪成。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周日開庭,就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張錚受賄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他受賄罪成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並處罰金1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5萬港元)。
前年受查 收賄約1264萬
法院審理查明,張錚2012年至2021年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多次收受請託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近1,111萬元(約1,264萬港元)。法院認為,張錚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藉此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綜合考慮本案犯罪事實,張錚到案後的認罪態度、追繳贓款贓物等情節,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現年53歲的張錚是上海人,於2021年7月出任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代理院長,翌月升任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院長。惟上海市紀委監委同年11月通報,張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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