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攜肉闖關被限出境 台男終繳罰款

工作人員舉牌提醒帶肉過關要申報。(中時電子報圖片) 工作人員舉牌提醒帶肉過關要申報。(中時電子報圖片)
工作人員舉牌提醒帶肉過關要申報。(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東一名男子早前在高雄小港機場入境時,因隨身行李有一袋0.16公斤重的豬肉製品,被罰20萬餘元新台幣(約5.1萬港元)。他一度拒絕繳錢,被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發出限制出境令,最終繳清罰款後獲得解除限制出境。
曾提訟被駁回
當地傳媒周四報道,52歲劉姓男子2020年從澳門乘坐飛機返台,由於他從非洲豬瘟列管疫區入境,所帶豬肉製品未主動依法申報檢疫,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上述金額。他不服裁處提起訴願、行政救濟不果,於是拒絕繳錢,去年4月被限制出境,直到今年3月有需要離開台灣工作,才全數繳清罰款。
劉男主張是海關人員錯誤引導,才走免申報的綠色通道,但訴願遭駁回。他其後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獲得勝訴,但移送機關上訴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後維持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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