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撞人群奪5命 廣東司機判死
庭上沒致歉 未解釋肇事原因
廣東男子溫慶運今年1月在廣州市天河區突然駕駛私家車撞向行人,造成5死13傷。案件於周二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官當場宣判,對溫男判處死刑。有死者家屬表示,溫男在庭審中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屬、社會公眾等道歉,僅以「後悔」兩字帶過。
法院審理查明,溫男為發洩個人情緒,在廣州市天河區故意開車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法院認為,他的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故作出上述判決。在庭審中,溫男未有明顯情緒波動,較為平靜,說話很少,也未解釋事發當日為何做出如此瘋狂行為。
受害者家屬索賠
有受害者家屬表示,在事故發生後,他失去了唯一的孩子,這對整個家庭的打擊非常大,「有可能一輩子都走不出來」。他稱聽到判決後,心裏才稍微好受些,又指受害者家屬普遍的訴求是「最低是死刑」。另有受害者家屬表示,事發後未曾與溫男的家屬接觸過,對方也無承擔相關費用,目前已提出民事索賠。
事發於今年1月11日下午5時許,在天河區天河路和體育東路附近,涉事休旅車多次衝撞行人和其他車輛等。現場照片顯示,路面上有多人受傷倒地,溫男停車後有撒現金的行為,並試圖逃跑。事故中發生6次碰撞,有目擊者稱,涉事車輛曾折返回來再撞行人。警方當場逮捕溫男,檢方依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對方。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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