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童遭4網友輪姦 甘肅拒立案 終制裁犯人
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一名12歲殘疾女孩,前年7月30日遭4名在網上認識的男子輪姦,警方一度認為沒有犯罪事實而不立案,最終在輿論壓力下立案調查及逮捕犯人。案件周一在臨夏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眾被告強姦罪成判囚6年至15年監禁,賠償原告12.6萬人民幣(約14.4萬港元)精神撫慰金、醫療費。
刨筆刀自殘 未走出陰影
案發後受害女童燕燕(化名)的家屬連忙報案,臨夏市公安局審查後稱無犯罪事實發生而不予立案。家屬申請覆議卻維持原決,於是繼續上訪至上一級公安機關,始獲發重審通知,臨夏市公安局即以「組織未成年人淫亂罪」立案。然而,案件移交臨夏市檢察院後,檢方再次認為案件不構成犯罪,決定對疑犯不予逮捕,允許保釋候審。期間,燕燕曾經有自殺行為,用刨筆刀自殘,亦無法正常上學,至今尚未走出陰影。直至事件不斷醞釀,臨夏州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案件才得到公平審訊。
4男強姦罪成囚6至15年
臨夏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甲、司××、周××、馬×乙強姦未成年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於是判處馬×甲監禁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司××判監14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周××判監7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馬×乙判監6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案件獲得廣泛報道後,臨夏州紀委監委立即成立州、市紀委監委聯合調查組,追究相關公職人員失職失責問題。最終,州市檢察、公安機關12名履職不到位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遭到嚴肅問責處理,其中8人黨紀政務處分(同時組織處理兩人)、調離公安系統等組織處理6人。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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