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漢殺人勒索判死 上訴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一名男子,2019年12月殘殺一名10歲男童後,再以綁架名義向男童親屬勒索18萬人民幣(約20.6萬港元),最終在翌年1月落網。內媒昨日報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上周五維持一審原判,依故意殺人、敲詐勒索等罪判處男子死刑。
錘扑男童埋屍 寫信索財
案情指,李姓男子隨機尋找作案目標,殺人後寫信給被害人親屬敲詐勒索財物。他事前購買錘仔、手套、鋤頭等作案工具,並預先挖好埋屍土坑。他在2019年12月31日誘騙放學回家的彭姓男童到一樹林中,趁後者不備,用錘仔扑死對方。翌年1月6日,埋屍後的李男將寫好的勒索信放入男童書包,投放到男童家中。另外,李男又被控潛入村民家中及食店盜竊。
法院一審認為,李男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情節、後果嚴重,又是積犯,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遂依法判處死刑。李男不服上訴,最終被駁回。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李男的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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