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夫婦虐死3歲童 判囚賠73萬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傳媒周三報道,基隆一對夫妻2020年受僱照顧一名3歲男童,其後因未收到2.4萬元(新台幣‧下同,約6,170港元)的保母費而虐待男童致死,死者父母獲悉後提起刑事和民事起訴。在民事部分方面,高等法院考慮男童父母長時間未有注意兒子受虐是有過失,日前二審判獲賠償284萬元(約73萬港元)。
未獲託育費起殺機
案件刑事部分方面,劉姓女子和張姓男子分別被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囚11年8個月和12年4個月。民事部分,夫妻抗辯照顧男童的4個月期間,其父母只來看過兒子一次,與兒子並無深厚親情連結,因此認為索償金額過高;且事件為男童父母未準時付託育費用所致,他們負有過失。高院認為,男童父母未主動了解兒子情況,並把託育工作交予無保母經驗的劉女全天候照顧,屬怠於行使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義務,應負三成責任,在重新核算喪葬費、受扶養權利損害和非財產上損害後,認為保母應賠償。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