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網售一級瀕危保育魚 台男緩起訴處分

屏東地檢署緩起訴處分。(中時電子報圖片) 屏東地檢署緩起訴處分。(中時電子報圖片)
屏東地檢署緩起訴處分。(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屏東一名賣家早前以低價收購一級瀕危保育類魚類,再出售賺取差價。當地傳媒周日報道,屏東地方檢察署依法起訴賣家,因他犯後態度甚佳,檢方認定有悔悟之心,因此緩起訴處分。
低買高賣 獲利516元
谷姓賣家前年4月至5月期間,以每條350元(新台幣‧下同,約90港元)買入5條一級瀕危保育類穗鬚原鯉,同年11月至12月在知名購物網站刊登販賣廣告,成功賣出3條並賺取2,000元(約516港元)。檢方指出,被告以銷售營利為目的,觸犯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考慮他經歷此教訓應有儆懲效果,緩起訴一年處分,需要向公庫支付罰款一萬元(約2,581港元)及參加法治教育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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