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投資被當小三 扶輪社長提告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傳媒周四報道,林姓女扶輪社長參加聚會時結識吳姓社友,其後與吳男相約吃飯談投資,豈料男方的妻子知道後,瘋狂以粗口咒罵女方。林女不滿受辱而提告求償3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7.5萬港元),法官指吳妻無法證明林吳兩人有踰越男女交往分際就罵人,應該賠償事主13萬元(約3.4萬港元)。
無出軌證據 官指須賠償
判決指出,林女結識吳男時對方稱想了解投資產品,隨後便相約見面商談。吳男妻子其後不斷傳訊息怒罵,指林女是「找老男人騙吃騙喝」、「同流合污搞奸情」等。林女認為自己僅是單純與社友談投資,竟然被對方的妻子羞辱,憤而提告求償。
吳妻辯稱丈夫有出軌紀錄,基於女性敏感度才傳送警告林女,沒想到對方把訊息給吳男看,導致自己被丈夫打了一頓,不認為自己有錯。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吳妻在扶輪社社交平台發問痛斥林女,侵害對方名譽權,同時無法提供兩人出軌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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