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殺人囚13年半 台男上訴遭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屏東縣一名賴姓男子去年3月酒後爭吵,殺死初次見面的楊姓男子,友人勸自首投案,他稱「先回去睡覺,睡醒了再說」。案件一審判囚12年,二審指被告拒絕勸說自首毫無悔意,加重至囚13年半,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
案發後潛逃拒自首
當地傳媒周四報道,一審屏東法院認為,楊男遭殺害時尚值壯年,只因賴男一時之憤,導致楊男父親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之苦;又考慮賴男行兇後滅證逃離,且並未向楊男家屬道歉與賠償,遂作出上述判決。控辯雙方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原審量刑過輕,未考慮死者家屬失去家中經濟支柱的困境,且被告事後拒絕自首逃離,蔑視他人性命,遂加重刑罰。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量刑妥適,駁回賴男上訴定讞。
賴男案發當天到友人住處喝酒,期間與楊男見面並敬酒,卻因被抱怨態度不佳而起口角。楊男外出返回後兩人再度發生爭執,賴男以摺疊刀猛刺他胸口,行兇後更拜託另一名友人開車載他離開,又指示友人抹走兇器上的血漬並棄置在高雄市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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