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台新例實施 禁煙年齡提高至20歲

《菸害防制法》正式實施,全面禁止電子煙。(中時電子報圖片) 《菸害防制法》正式實施,全面禁止電子煙。(中時電子報圖片)
《菸害防制法》正式實施,全面禁止電子煙。(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衞福部國民健康署宣布,立法院會1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後,昨日正式實施,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載具,同時把禁煙年齡提高至20歲。
全面禁電子煙
健康署表示,昨日起中央與地方針對電子煙、加熱菸違法產品執行查緝專案,將公布周知稽查成果。該署說明此次修法重點除了上述內容,還包括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增加至50 %、校園全面禁煙、香煙產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的添加物。
若有業者製造、販售、供應、廣告類菸品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及載具,加重處1,000萬元至5,000萬元新台幣(約257萬至1,286萬港元)不等的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回收、銷毀,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健康署呼籲民眾及業者遵行法規,避免違規觸法而受罰。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