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生產精神藥飲料 佛山居民囚終身

最高檢公布典型案例。 最高檢公布典型案例。
最高檢公布典型案例。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發布十大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涉及廣東、浙江、江蘇和江西等地,多與違規加入食品添加劑、出售「三無」產品、過期醫療用品和銷售假藥等問題有關。其中,廣東佛山市一名段姓涉案人員早年生產、銷售添加管制精神藥品飲料,去年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兩公司及個人罰款兩億
最高檢認為,佛山市段某某等人於2017年2月起,明知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γ-羥基丁酸」可由化學品「γ-丁內酯」通過特定方法製成,γ-丁內酯其後於2021年被列為易製毒化學品。段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購入「γ-丁內酯」並製成添加劑,以四川某公司名義委託佛山某飲品公司生產名為「咔哇潮飲」的飲料。
佛山某飲品公司在明知添加劑來源不明的情況下仍生產飲料,最終導致飲料流入市場。段某某去年4月因犯販賣、製造毒品罪,被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囚終身,所涉兩間公司和個人罰款1.7億元人民幣(約2億港元)。最高檢公布相關案例,強調需進一步推動辦好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為各級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案件提供示範和指引,切實保障民眾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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