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斬妻囚8年半 上訴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一名丈夫去年2月欺騙準備離婚妻子回家,之後持刀斬傷對方,再向警員謊稱女方輕生,獲一審及二審裁定殺人未遂罪名成立,被判監禁8年半。台媒前天報道,男子不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向警謊稱妻輕生
案情指,陳姓男子去年2月21日以商談離婚等事宜為由,欺騙姜姓妻子回家,之後手持菜刀施襲,導致對方內臟外露。他之後清洗菜刀,再把它放在姜女手上,亦關閉閉路電視,之後向到場警員謊稱妻子輕生。
陳男接受一審期間否認有意殺人,「如果要殺她,就不會幫她叫救護車,也不會留在現場」。但是一審法官認為陳男知道自己犯下重罪才會報警,不符合自首原則,加上姜女受傷位置位於致命之處,遂作上述判決;二審及三審最高法院亦決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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