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潑汽油燒死情敵 台男判囚20年

周男(箭嘴示)獲救護人員包紮傷口。 周男(箭嘴示)獲救護人員包紮傷口。
周男(箭嘴示)獲救護人員包紮傷口。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南投市一名男子前年12月不滿前妻與另一名男子交往,遂帶同汽油前往男方住處潑油點火,導致對方重傷致死。他周三獲南投地院裁定殺人及殺人未遂罪成,被判囚20年;另涉酒駕獲判4個月監禁。
案情指,現年38歲的周姓男子2020年1月22日與陳姓女子離婚,之後懷疑對方與另一名黃姓男子交往。他2021年12月26日下午獨自喝酒,之後攜帶汽油駕駛電單車前往黃男住處,再朝兩人潑灑汽油。他其後點火,燒傷自己之餘,亦造成黃男嚴重燒傷死亡。
周男落網後坦承酒駕及潑灑汽油,不過否認點火及殺人。惟法官認為周男犯行明確,審酌其坦承部分犯行,且未與被害人家屬調解或賠償,依殺人罪判囚16年,再以殺人未遂罪判囚8年,應執行刑期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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