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健身誤傷人 台男拘役50天

事主在健身室誤傷他人。 事主在健身室誤傷他人。
事主在健身室誤傷他人。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北一名男子早前在健身室練習時,因操作不慎,導致槓鈴桿重擊另一名男子頭部。台媒周二報道,士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男子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新台幣(約1.3萬港元)。
易科罰金1.3萬元
事發在2020年6月10日,歐陽姓男子在台北一間健身室練習時,槓鈴桿瞬間失去平衡,往右側翻轉擊中在旁邊練習臥推的王姓男子。王男事後被查出左側頭部開放性骨折併硬膜上出血,因此向歐陽男提告傷害。法官認為,歐陽男偵審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事後亦多次與王男調解,但是雙方就賠償金額未能達成共識,遂作出上述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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