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搖晃女嬰致腦萎縮 台保母囚6年

士林地院就案件判刑。 士林地院就案件判刑。
士林地院就案件判刑。
【本報綜合報道】新北市一名謝姓女保母受託照顧女嬰,期間疑大力搖晃女嬰致腦損傷。士林地方法院上周五一審裁定謝女犯成年人故意重傷害兒童罪成,判處6年有期徒刑及拘役50天。同案謝女丈夫獲判無罪。
案情指謝女於2019年受託每周一至五照顧一名3個月大女嬰,惟被告2月接連傷害女嬰臉部,致女嬰下巴瘀青;同月19日又大力劇烈搖晃女嬰頭部,致女嬰昏迷。謝女丈夫把女嬰緊急送醫,治療至今4年仍有腦部萎縮、發展遲緩、雙眼視力減退等情況。
毫無悔意 辯稱喚醒女嬰
女嬰父母報案後由士林地檢署起訴,謝女否認撞擊和搖晃女嬰,辯稱女嬰瘀青只是自己見女嬰沒有反應,於是用手大力捏女嬰臉頰試圖喚醒對方。
一審認為,謝女接續以不詳方式傷害女嬰,且始終否認犯行,拒絕與女嬰雙親和解並賠償,均未向女嬰雙親道歉求得原諒,難認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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