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銀行逼還亡夫欠債 妻女獲判 毋須償貸

案件發生在浙江省台州市。 案件發生在浙江省台州市。
案件發生在浙江省台州市。
法院指難證用於家庭生活
內地傳媒周日報道,浙江台州市一名男子近日去世後,銀行要求遺屬償還死者生前的信用卡欠款5.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5萬港元),但遺屬要求銀行先證明他們與死者的親屬關係。經浙江仙居縣人民法院審理,因銀行沒有舉證證明5.8萬元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以款項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遺屬毋須歸還欠款。
要求銀行證明親屬關係
陳姓男子去世前有一張額度6萬元(約6.8萬港元)的銀行信用卡,他平常隨借隨還,信用很好。陳先生用信用卡交易5.8萬元後突發疾病不幸去世,銀行知道陳先生去世後,便打電話聯絡到其妻子和女兒索要欠款,並告知如果拒不歸還,將會起訴二人。由於雙方發生爭執,陳先生的女兒要求「先讓銀行證明親屬關係,否則其他一切都免談」,隨即掛斷電話。
銀行之後再次找到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希望對方能夠歸還欠款。惟二人稱對於陳先生信用卡欠款一事毫不知情,他的遺產早已用於歸還欠款,現在確實無法歸還。銀行把二人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他們立刻歸還欠款。銀行在庭審時指,陳先生妻子及女兒繼承房產,所以應當歸還欠款。妻子一方則提交還款證明、貸款明細,證實陳先生生前欠的外債較多,其遺產早已用於歸還欠款。法院認為,陳先生生前透支信用卡一事,其妻子確實不知情,需要銀行舉證證明相關款項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但銀行沒有舉證證明,所以款項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在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下,陳先生的妻子毋須償還。銀行不服,上訴到二審法院遭駁回。本報綜合報道
仙居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仙居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
仙居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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