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搖晃男嬰致死 台起訴父親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北市一名男子初為人父,卻因兩個月大的幼子哭鬧不停而用力搖晃他,導致其出現「嬰兒搖晃症候群」,其後更因腦傷不治身亡。妻子憤而提出離婚,男子其後亦被台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不堪兩個月大兒子哭鬧
陳姓男子2021年7月與蕭姓前妻生下一名男嬰,他在兒子出生兩個月後的9月23日,不滿對方因身體不適哭鬧,用力搖晃其頭部。蕭女當天晚上10時10分回家後,發現兒子臉色發青,隨即送院急救,但因傷勢嚴重,10月21日中午因頭部外傷引起的併發症,中樞神經休克死亡。醫院其後依虐兒事件通報警方,警方依傷害致死罪和妨害幼童發展罪將陳男和蕭女送辦。
檢方調查後認定男嬰死因是遭陳男不當搖晃頭部,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群」;蕭女則罪嫌不足,對她不起訴處分。另外,檢方考慮陳男無故意殺人或凌虐之意,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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