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招聘女性問婚育 職場涉歧視

內地職場被指涉嫌歧視女性。(中新社圖片) 內地職場被指涉嫌歧視女性。(中新社圖片)
內地職場被指涉嫌歧視女性。(中新社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印發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涉及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僱主招聘婦女時不得性別歧視。內地傳媒周二報道,多地職場性別歧視存在已久,僱主招聘時經常詢問女性婚育情況,以此作為招聘標準。
報道引述浙江省杭州市、陝西省西安市多間企業的消息指,他們招聘女性時會透過聊天等方式,獲取應聘者生活狀態、家庭成員、業餘愛好等情況;招聘表通常要求填寫婚育情況,若求職者拒絕填寫,很可能面試失敗。
有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女性應徵者表示,僱主會詢問她們的外貌、身高、婚育等問題,男性應徵者卻很少遇到。
企業憂女員工生育
有西安市僱主對此解釋,國家放開三孩政策後,已婚已育是公司招聘考察的重點。如果女僱員已婚未育,企業會擔心她隨時生育;已婚一育,員工年齡若不大,企業會擔心她隨時二育;已婚二育,企業還會擔心員工心繫家庭,無暇顧及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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