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整治共享電動單車
違規停放安全堪憂 扣查逾300輛
廣東省廣州市近期出現不少共享電動單車,由於內地一線城市嚴格監管共享電動單車,這情況實屬罕見;加上欠缺相關法規約束,共享電動單車存在亂停放、車輛不配備頭盔、車身狀況參差等問題,安全堪憂。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現在市內已經投放的共享電動單車均未登記上牌屬於違法。
廣州市出現共享電動單車不限於郊區,天河區、海珠區等中心城區都有。內地傳媒周二報道,白雲區金沙街綜合行政執法辦與白雲交警上周五和周一在3個地鐵站周邊區域展開專項整治活動,嚴查共享電動單車亂投放、亂停放、無牌上路等違規行為,扣留300餘輛違規共享電動單車。為了整治亂象,警方將收集共享車企業聯繫方式,建立工作群,要求第一時間通報違規現象;定期展開專項整治行動,扣押違規車輛;增設非機動車停放區域,解決阻礙消防通道等問題,確保群眾正常通行。
這些共享電動單車的收費標準相差不大,起步價均為首15分鐘3元(人民幣‧下同,約3.5港元),其後每10分鐘收費1元(約1.2港元)。內地傳媒記者掃碼試騎時,發現其中兩間公司無法直接使用第三方支付結帳,必須提前在帳戶充值,而且充值使用後有餘額無法自主退款。公司客戶服務人員表示需要登記,審核後再退款。
交警指必須註冊才可行駛
由於騎行共享電動單車有一定的安全隱患,加上容易造成交通混亂,內地全部一線城市和部分二線城市均禁止投放;其中,北京市和上海市均明文不發展租賃電動單車。相對之下,廣州市的政策僅為「不鼓勵發展」,根據不同的公共交通基建情況和市民實際需求,可以適度投放互聯網租賃電動單車,但具體辦法一直未正式實施。廣州交警表示,即使是共享電動單車,也必須在登記註冊後才能夠在路上行駛。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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