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夜市攤位故意不找贖 擬罰停業

消費者保護官到場稽查。 消費者保護官到場稽查。
消費者保護官到場稽查。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南市有網民近日表示,花園夜市有業者惡意不找贖,向夜市管委會投訴後得知對方是慣犯,先前已經多次遭投訴。市場處上周六與法制處消費者保護官前往稽查,不排除作出停業懲處。
事主表示,日前在夜市攤位玩投籃遊戲,以500元(新台幣‧下同,約130港元)玩一局100元(約25港元),店員未主動找贖,在事主詢問才極不甘願地找錢。市場處發現該名業者的攤位,去年11月就以話術誤導玩射氣球遊戲的民眾,索取5,200元(約1,360港元),最終對方花費2,600元(約680港元)才放行。管委會當時決議勒令其停業一個月,改善遊戲規則不清楚的問題。
面對當局的稽查,業者聲稱當天員工身體不適才忘記找贖,絕非惡意不找錢。惟稽查人員抱有懷疑,表明後續將不定期稽查,了解業者是否經常故意「忘了找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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